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报账 / 正文 /
重点学科票据报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于:2019年06月12日 10:01 阅读:

(一)开支范围

重点学科项目,包括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子项目设置的开支范围报销,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如土建、房屋装修等)、购买交通工具或大型通用设备,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款赞助等支出。精密贵重仪器和重大设备的购置,按学校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办理,避免重复添置。重点学科的子项目主要有:

1、条件建设——主要用于购置学科建设所必需的关键仪器设备、重点图书资料、信息化设备移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费用。

2、学科梯队建设——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和培养青年学术骨干所需要的进修、培训经费。

3、科学研究——主要用于设立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进入学科进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开放经费也可适当用于学科主要成员出版重要专著或在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所需经费的补贴,移机试验的材料费、办公用品费、打印复印费等其他科研业务费用。

4、学术交流——主要用于学科成员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举办重要的国际和全国性学术会议。

(二)审批手续

重点学科报账的审批手续见“第二条报账的审批手续有哪些?”

特别注意:单张发票(同一天同一单位所开发票视同一张)5000元以上的打印复印费要出具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及经签批盖章的印刷事项申请书(5字户科研经费除外)。不允许拆单报销。

[依据—《湖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2014)》,《湖南师范大学印刷费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发〔2013〕1号)]

其他新闻

联系我们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电话:0731-88873028

邮编:410081

湖南师范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All Copyrights Reserved@湖南师范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