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支付 / 正文 /
代发失败处理流程
发布于:2023年03月24日 10:33 阅读:

代发失败处理流程

一、 代发失败重付流程:

1.当年代发重付:

①在财务处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本年人员经费代发重付申请表》,由原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科研课题则由原经办人和课题负责人签字),并附原经办人身份证照片。

②将上表的扫描件及Excel电子档发送至财务处出纳科邮箱2131900986@qq.com。财务处每周一集中办理代发失败重付业务(节假日不办理)。

2.往年代发重付:

①登录智慧财务管理平台→极简报销→填报申请单→往年代发失败人员经费→填写正确的收款人银行信息,保存网报单。

②在财务处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往年人员经费代发重付申请表》,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拍照或扫描上传至网报单附件栏,保存网报单并送审,无须打印。会计科每周会定时进极简报销系统查看处理,本人无需到财务处办公楼现场办理。

二、 代发异常退款处理:

如遇变更收款人(本人改名除外)、税金异动退费、代发收回或因特殊原因确定不再发放等情况,请在财务处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人员代发失败退回基本户的申请》(如有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修改申请内容),由原经办人签字、所在单位“财务一支笔”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科研课题则由原经办人和课题负责人签字,并附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财务处出纳科科长、会计科科长、主管副处长签字,加盖财务处公章,递交至财务处出纳科代发岗。待银行将相关款项由学校代发账户退回原支出银行账户后,再办理转账手续重新付款至新收款人账号或缴回税金、退款等事宜。

其他新闻

联系我们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电话:0731-88873028

邮编:410081

湖南师范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All Copyrights Reserved@湖南师范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