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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校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年11月09日 08:57 阅读: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4财务预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1.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资金,在确保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经费的前提下,既要突出学校稳定与发展的重点,又要兼顾一般。

3.民主理财,公开透明。二级单位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展本单位的预算申报工作,按照学校确定的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精心组织,专题研究,充分论证。预算申报的项目及金额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开。

4.科学编制,刚性执行。二级单位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编制真实、科学、完整、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经学校审定后,须刚性执行,除非影响到学校安全稳定、正常运转的特办、急办事项,否则,在10月份以前原则上不受理追加或调整预算的申请报告。

二、基本要求

1.此次预算通过预算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各二级单位应参照2023年经费安排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申报基本业务费、专项业务费和运转经费。

2.申报经费预算时,除日常运转经费外,一律须注明经费来源、申报理由和测算依据,明确绩效目标,并按轻重缓急排序。

3.全校设备(含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预算,无论经费来源,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申报,各二级单位需要添置的设备须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资实处审核后,按轻重缓急排序统一向学校申报设备购置经费预算。

4.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化中心汇总申报。二级单位向信息化中心申报具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经信息化中心审核论证、汇总并按轻重缓急排序后,统一向学校申报项目经费预算。

5.全校原有建筑物或设施的维修改造(含未结算项目和新立项项目)向后勤管理处申报;其他公用设施的土建、维修、装修、基础设施改造等(含未结算项目和新立项项目)向基建处申报。未结算项目按执行情况分为:已审计未结算、已完工未审计、已立项未完工等,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分类汇总后报送财务处预算管理科。

6.预算申报的提交要求

1)二级单位须从预算管理系统中打印预算申报表,由经办人、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财务处预算管理科。

2)申报单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预算资料。由于单位延误时间,导致预算不全的,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预算申报资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修改变动。

3)2023年追加经费超过30万元的项目,承担该项目的二级单位需提交预算执行绩效分析报告。

三、编报时间

(一)网络申报

11月20日前,二级单位通过预算管理系统完成2024年预算编报工作。

登录方式:湖南师大信息门户——智慧财务平台——预算管理系统——支出预算——支出预算申报。系统将于11月8日至11月20日开放,申报人审核人和支出部门负责人使用本人工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和审核

申报人编辑完成后,需由支出部门负责人点击送审。

(二)纸质材料报送

11月20日前,二级单位提交校内预算支出申报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项目论证及评审材料等至财务处预算科310室,电子版发至1004695815@qq.com。我处收齐各单位预算申报材料后,集中进行内容审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鹏,联系电话:88873003,办公地址:财务处三楼310室,咨询QQ群号:50140943。



财务处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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