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充值结算
1.经办人每月月初将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聚合平台充值、消费、代收代扣的资金与各商户完成对账;
2.对账后经办人将经信息化中心审批的《商户营业统计表》交至财务处校园卡结算中心进行结算。
二、退费
1.批退费:
经办人凭学校OA系统申请的退费公文审批单及明细清单(含姓名、学号、金额、银行卡号、开户行及行号)等到财务处校园卡结算中心办理退费业务。
2.个人退费:
经办人凭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后的“校园卡退费申请单”(附件1)到财务处校园卡结算中心办理退费业务。
3.注意事项:
通过聚合平台批收费项目的退费仅需二级单位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公章,其他项目退费(如水电费、网费、餐费等)由信息化中心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