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额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孩子从3岁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按月扣除。
2、继续教育:一是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支出,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有扣除期限,按月扣除;二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证书,按年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所在城市认可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对应的利息支出,有最长扣除20年(240个月)。婚前各自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有两种方式选择扣除,按月扣除。
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对应三挡标准进行扣除。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房的,视同纳税人有房;纳税人及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按月扣除。
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以上年满60岁老人的,即可享受。其中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可采用三种分摊方式,但不管哪一种,最多不能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
(二)限额内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过自己负担15000元后的部分,可以选择由本人扣,也可以由其配偶扣;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在超过15000元自付部分后,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年度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