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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纪律的通知
发布于:2021年12月30日 10:48 阅读:

各二级党组织: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十分重要。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遵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

2.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3.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4.严禁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行为。

5.严禁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为基层减负。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6.坚决杜绝在教学科研、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7.严明换届纪律要求。严禁结党营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换届。

8.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

各二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相关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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